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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广西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成果评价工作的通知(桂建质安协〔2026〕8号)

发布时间:2026/2/5 15:30:46 浏览次数: 1040

会员单位:

为总结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小组(以下简称QC小组)活动的成功做法,交流先进质量管理经验,推广科学质量管理方法,激励广大会员企业加强全面质量管理,促进我区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水平提升。我会近期组织开展2026年广西工程建设QC小组活动成果评价工作现将广西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成果评价办法(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评价办法》,见附件1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一)成果材料提交时间

2026224日至317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成果材料提交方式

成果材料上传至我会会员服务平台,操作流程见附件2

(四)参与条件

1.20253月份以来开展的QC小组活动,具有“小、实、活、新”特点,具有一定的应用和推广价值。

2.QC小组应遵循PDCA循环开展活动,按照《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准则》(T/CAQ 10201-2024)的要求进行活动总结,突出统计方法的应用和活动效果,重视活动过程的记录和凭证。

3.各申报单位按照《评价办法》的要求,对申报成果严格把关,对抄袭、剽窃的成果,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成绩;判定为倒装成果将取消成绩。

(五)注意事项

1.依照《评价办法》的要求,将成果材料按照QC小组活动成果申报目录表、QC小组活动成果报告单、QC小组活动成果报告、QC小组活动记录、承诺书的顺序合并为一个文档,文档一式两份,一份为可编辑Word文档,一份为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PDF文档,文档大小不超过30M

2.为有效避免申报单位内部的分公司、项目部或个人单独申报导致混淆、重复申报等现象,申报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申报工作。

3.未注册协会会员服务平台账号的会员单位,请于申报截止日期前3个工作日登录会员服务平台注册账号并完善企业信息,以便在规定时间内顺利完成申报。

二、成果评价

(一)成果评价包括资料评价、现场评价和发表评价,评价标准按照《评价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二)现场评价拟于4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成果发表交流会拟于4月下旬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其他事项

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联系人:黄恒泰、吴文讯,电话:0771-5846190

 

附件:1.广西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成果评价办法(2025年修订)

2.会员服务平台申报QC成果操作流程

 

 

 

广西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协会

2026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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