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创建2024年上半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活动的通知 (桂建质安协〔2024〕2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创建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活动办法》(桂建质安协﹝2021﹞14号)、《关于开展创建2024年上半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活动的预通知》(桂建质安协〔2024〕19号),我会定于2024年5~6月组织开展创建2024年上半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以下简称“安全文明工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一)5月20日前完成网上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二)现场核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申报对象
施工总承包企业或施工企业联合体,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可随项目一起申报。
三、范围及规模
(一)申报项目范围
1.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交通(公路、铁路、民航、水运)、工业设备安装、电力、水利等在建工程。
2.自治区注册的企业在区外承建的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交通(公路、铁路、民航、水运)、工业设备安装、电力、水利等在建工程。
(二)申报项目规模
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规模应符合《创建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活动办法》要求,交通(公路、铁路、民航、水运)、工业设备安装、电力、水利等工程规模及施工进度要求详见附件。
四、活动要求
(一)请各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工程项目参加2024年上半年安全文明工地创建活动。
(二)请各市有关协会按照《创建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活动办法》和本通知要求,精心组织、严格把关、择优推荐。
(三)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吴志成、陆立堉,联系电话:0771-5846190。
附件:交通(公路、铁路、民航、水运)、工业设备安装、电力、水利等工程规模及施工进度要求
广西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协会
2024年5月14日
附件
交通(公路、铁路、民航、水运)、工业设备安装、电力、
水利等工程规模及施工进度要求
(一)交通(公路、铁路、民航、水运)、工业设备安装、电力、水利工程规模
1.公路、铁路工程可按标段或单位工程申报,以标段工程申报的,其造价为3亿元及以上;以单位工程申报的,其造价为1亿元及以上;
2.民航、水运工程造价为1亿元及以上。
3.工业设备安装工程造价为5000万元及以上,且具有独立生产能力或使用功能的工厂(车间)、装置、设施。
4.电力、水利工程造价在1亿元及以上。
(二)交通(公路、铁路、民航、水运)、工业设备安装、电力、水利工程施工进度要求工程量完成合同造价的30%以上70%以下。